人所得税改革研究—以m市个税反避税案件为例文献综述

 2023-05-24 10:05

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一、前言(一)研究背景: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的第四大税种,因其不可转嫁性而遭到纳税人潜意识抗拒,常有人想方设法地减少税额,该行为使我国税收流失严重、扭曲了经纪人行为、导致税法不公等,尤其是高净值人群反避税行为的猖獗。

[1]而针对该类人群避税行为的产生,我国政府则必产生了反避税行为,并在BEPS和CRS的大背景下,与其他国家协作,加入世界反避税热潮。

并且,2019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施行,而其中新增了诸多反避税的有关条款,把反避税从征管层面转向立法层面,弥补了个税法律中避税行为的立法空白,成为个税改革的重点内容。

二、相关研究综述(一)国际与国内个税反避税建设现状:国际反避税是现阶段国际税收治理中最重要的任务,而中国作为重要的世界经济大国,中国反避税的立法、制度等有关改革,对于国际的税务发展有重要意义,而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立法内容中,反避税的建设在国际与国内尤其重要,正处于不断完善与发展中。

刘艳玲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制度体系仍不完善,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税避税的手段、形式研究不够深入,反避税管理不够全面和规范,反避税措施也相对有限,有角度可向国际反避税体系学习借鉴的经验。

[2]周璇认为,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增加了一般反避税规则等,完善了相关税法制度,但其中仍存在反避税规则定义不明、缺乏具体实践证明等问题,应从立法部门、内容,执行部门等予以完善。

[3]由此可见,中国的个税反避税建设仍有较大的进空间,而从立法层面、征收管理层面、体制机制和人员培养层面入手,可大幅度产生积极作用,如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反避税建设的发展,落实该改革内容的实践操作,推动与我国国情相适应。

张华琴认为,从美、英、德关于个人所得税建设的分析可知,国际上诸多发达国家的政府对个税的反避税立法予以肯定,并且反避税的判断基本一致,举证责任分配完善,极有利于实现司法程序的公平与公正、平衡国家税收平衡等。

[4]叶宏禄和叶丽娜认为,国际各国应在反避税合作中贯彻国际税收善治,并且让发展先进的国家提高国际反避税技术捐赠的效率与效果,尤其是中国应从建立长效反避税立法与能力建设机制、以一带一路倡导为契机构建各国间反避税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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