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统筹背景下门诊特定项目政策优化研究文献综述

 2022-12-22 07:12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拟研究或解决的问题、采用的研究手段及文献综述,不少于2000字)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奋斗目标。这些政策目标提出的一个核心点是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即政策碎片化问题。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低不仅有违社会公平,而且影响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与抗风险能力和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内劳动力的合理流动[1]

2009年中国进行卫生体制改革,国务院明确2011年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基本实现市(地)级统筹。2019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30号)规定,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全面做实地市级统筹,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2019年医疗保险工作的重心。截止2019年7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前仍有1600多个统筹区,这意味着333个地市中约有一半实现了“统收统支型”市级统筹[2]。距离2020年实现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目标尚有差距,因而各个地级市都在抓紧设立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办法。

门诊特定项目是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重点改革项目,我国门诊 住院板块式的保障模式催生了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的形成,门诊特定项目是我国医保经办过程中产生的特殊名词,指可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疾病或项目,简称“门特”[3]。目前尚无对门诊特定项目这一概念的统一界定,但大多数病种均有诊断明确,医疗费用高,发病率高,可在门诊长期治疗的特点。门诊特定项目政策将这些疾病纳入到门诊治疗,有效缓解了门诊挤占住院现象和个人账户、门诊统筹保障能力不足等问题,对缓解参保人员慢性病就医问题和减轻参保患者慢性病的经济负担有重要作用[4]

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医疗费用消费水平差异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不同,导致各地门诊特定项目政策的保障水平也不同。据统计,2017年29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的门诊特定项目政策中,各地病种数量和范围差异大,29个统筹地区共有门诊特定项目120种,各地病种数量由4到37个不等,病种数量大多集中在5到25个之间。而且病种的认定管理,就医管理和结算管理都存在一定的区别[3]。门诊特定项目相关政策建立前缺乏统一设计和规划,各地区对门诊特定项目保障的认识不尽相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基金规模差异较大,导致各地区门诊特定项目保障政策在名称、数量、保障范围、待遇水平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在市级统筹背景下,基于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政策差异,如何统一门诊特定项目政策是一个有挑战性的课题。

2.研究问题

本研究基于市级统筹的背景下,研究设计市级范围内统一的门诊特定项目政策。整理分析各省会城市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政策,从门诊特定项目的病种管理,认定管理,就医管理,结算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对阻碍门诊特定项目政策有效运行的问题进行剖析,为完善门诊特定项目管理提供建议,设计门诊特定项目的市级统筹优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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