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中的信用风险及控制研究
14511203 胡月婷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在境外,融资融券交易已经有着400多年的历史,从世界第一家证券交易所——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立之时就已伴随而生的融资融券,成为当时证券市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延续至今。我国证券公司在证券市场日益加速的市场化国际化影响下,其面临的生存形势不可避免日益严峻。而融资融券的实施,将打破目前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不畅和资金短缺的现状,增加券商股利润来源,提高竞争能力。过往在证券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最重的经纪业务收入比例逐渐下降,取而代之的是创新业务收入,如融资融券、股指期货业务等。因此,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重视程度与日俱增,需严格控制各种风险对融资融券业务的收入产生影响。
证券公司能否对市场风险、投资者信用风险、业务规模风险以及管理风险等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成为其能否稳健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关键。 本文在分析我国证券公司在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面临风险的基础上,提出证券公司如何对融资融券业务面临的风险进行防范,为证券公司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研究现状
达国家的融资融券交易已经发展了很多年,有完整的法律在保护,因此海外的研究 者 Senchack 和 Starks(1993) 、 Figlewshki 和 Webb(1993) 、 Woolridge 和 Diekinson(1994)、 Garbade(1982)、Lee 和 Yoo(1993)主要在分析融资融券制度本身对市场涨跌的影响增加或者减少保证金的比例对市场的影响,Miller(1977)主要研究融资融券是否具有价格发现的功能。我国研究者主要研究挑选何种融资融券形式和融资融券的监管和风险管理。在风险管理和控制方面:闻岳春、梁惠江(2005)认为由于我国市场不规范,证券公司的内部控制要加大管理,权利与责任要清晰。徐丽(2007)提出对证券公司净资本的规定,对券商资金的监控,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刘中文、李军
(2007),指出对券商的资产负债比率加强监管,这些对券商自身具有很大的影响。邓燊、杨朝军(2006)研究其他国家在卖空上的一些要求,对融券卖空提出了一些建议,可以在交易规则上应用。孙曙伟、黄宗福(2006)对有多少资金才可以进行融资融券交易提出了要求,这些在现在看来已经颇具前瞻性,对现有的保证金提取要求维持担保比例大于300%的要求有很大的指导意义。陈建瑜(2006)对券商和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动态管理这些额度,这些也跟现在的交易规则非常相似,对现有的交易规则具有指导意义,他也是我国融资融券交易规则制定的奠基者。同时他还对投资者资格审查提出了要求,这就是现在对客户进行征信的必要性的诠释。在对融资融券的风险控制方面:左小蕾(2005)提出,一个稳定的市场氛围才能确保融资融券业务的顺利开展。汪劲松(2006)指出了业务操作和账户管理都需要更加严格,券商要有完备的风控措施。
三、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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